一、定義
機動車損失險,是指保險人對于被保險人承保的機動車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所致的毀損、滅失予以賠償的保險。由于涉及保險機動車的意外事故很多,各國為擴大對被保險人的保障,一般提供綜合保險,而一些損失頻率很高的危險事故;有時會被列為獨立險種。
二、保金算法
(一)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確定。
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根據投保時保險合同簽訂的同類型新車的市場銷售價格(含車輛購置稅)確定,并在保險單中載明,無同類型新車市場銷售價格的,由投保人與保險人協商確定。
(二) 按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
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實際價值根據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減去折舊金額后的價格確定。被保險機動車的折舊按月計算,不足一個月的部分,不計折舊。例如9座以下客車月折舊率為0.6%,10座以上客車月折舊率為0.9%,最高折舊金額不超過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新車購置價的80%。
折舊金額=投保時的新車購置價×被保險機動車已使用月數×月折舊率
(三) 在投保時被保險機動車的新車購置價內協商確定。
陽光車險提醒,此外,車損險是費率浮動的險種,車主在續保時保險公司會根據出險和理賠的情況進行動態的調整,比如某保險公司設定了12個車險 費率調整等級,等級最高的為十二等級,其保險費將調整為200%;等級最低的為一等級,其保險費將調整為50%。
注意保險金額不得超過投保時新車購置價,因為超過的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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